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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节士詹公祠堂记 南宋 · 袁燮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三七五、《絜斋集》卷九
死生之变,人情之所甚畏也。
然大义所在,有冒死不顾者,义重于死焉尔。
虽然,当论其世。
世方尚严,失其守者,必杀无赦,与其全躯而死,孰若全节而死,则其趋死也不甚难,势有所迫故也。
若夫忠厚之朝,不惟守节者褒焉,而失其守者亦宥焉。
侬智高之叛,弃州而遁者,不以失守之罪罪之,悯其无坚城也,况小官乎。
家法相传,前后一揆。
宣和间,睦贼猖獗,凡服劳于下位者,纵不能死,岂遽加戮。
而有挺然特立,固守吾节,不卑其所居之官,不计其所遇之世,可免于戮,而不肯自全,是必天资忠义,无秋毫趋利避害之心,所以不俟勉强,不烦拟议,而其大节伟如也。
严陵詹公讳良臣者,真其人矣。
缙云一尉,百寮之末也。
年七十,筋力衰薾,而当逆俦方锐之锋,其不敌明矣。
人劝公去,公曰:「逐捕,吾之职也,奈何舍我职业而求活草间?
吾有死而已」。
被执胁降,不慑不屈,发愤大骂,极口而死。
朝廷高其节,赠通直郎
后以子贵,赠光禄大夫
呜呼!
常人之所甚爱者,此身也,而实不能自爱;
君子身膏白刃,若不自爱也,而实能爱其身。
何者?
义而死,虽死亦荣;
不义而生,虽生亦辱。
荣者为自爱乎,辱者为自爱乎?
此不待剖判而黑白分矣。
自公之死节也,大义一倡,孰不兴起?
其有志为善者,岂不益自勉励哉。
其执德不固者,岂不有愧怍哉。
公道以明,正脉以续,深有补于世教。
官若是之卑,志若是之烈,而名若是之高,秋霜其严,砥柱其壮,金城其坚,此之谓真男子,此之谓人中杰,此之谓不失本心。
百世之下,精明不灭,与夫苟且偷安,草木俱腐者,岂可同日而语哉!
括苍郡丞,公之曾孙也。
游宦公死节之邦,追想先烈,庸建祠宇,俾邦人知前辈典型,高山景行,服膺无斁。
属识之,因得附托以传不朽,亦某之志愿也,于是乎书。